法律分析:
1、精神病患者,但精神病患者在精神正常期间经历的事实,或者与智力状况相适应的事实,可以作为证人提出证言;
2、未成年人,但未成年人对与自己能够理解的,与年龄相适应的事实,可以作为证人提出证言;
3、本案的诉讼代理人,本案的诉讼代理人与证人的地位相冲突,因而不能作为证人;
4、审判人员(包括人民陪审员)、员、鉴定人、翻译人员和参与民事案件的检察人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 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,都有义务出庭作证。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。
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,不能作证。
Copyright © 2019- fengyunshixun.com 版权所有
违法及侵权请联系:TEL:199 18 7713 E-MAIL:2724546146@qq.com
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